熊微
什么是设计?在今天看来似乎不是一个特别难回答的问题,每个与“设计”活动相关的 决策者、研究者、从业者、使用者等不同角色各自心中都有一定程度的体会和不尽相同的“答 案”。
第一类“答案”来自设计从业人员。“满足我们对于兴奋、刺激和功能性的渴望。产品必须是有趣、迷人又有用的。” 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前主席布鲁斯·克莱斯顿(Bruce Claxton) 给出了这样生动和个性化的回答。日本设计师原研哉提出:“设计是‘空’,是‘白’,最美 的设计是虚无的。”香港设计师刘东利说过:“设计就是创新。如果缺少发明,设计就失去价值;如果缺少创造,产品就失去生命。”IDEO 创始人戴维-凯利(David M. Kelly)则认为, 设计师是做系统整合的人,他有能力去理解每一块,像一个黏着剂,把所有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他甚至可以在把细节做出来之前,胸有整个大蓝图。这些充满个性化的表述,源于个体设计师宝贵经验的提炼,令人眼前一亮,尽管也许并不严谨。
第二类则来自相关设计专业的学者。他们或有着工科、艺术、商业等研究背景,相对一 线设计师而言,他们对于“设计”的定义更加精准与严谨。如日本设计理论家利功光提出:设计是以美和有用性为目标的工业计划。清华大学李砚祖教授认为:设计是人类改变原有事 物,使其变化,增益,更新,发展的创造性活动,是构想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它涉及人类一 切有目的的价值创造活动。
第三类是专业组织机构提出的定义,如国际工业设计联合会(现更名为“世界设计组织”)对“设计”有多个版本的定义(1969,1980,2006,2015)。这系列定义高度概括了特定时代大多数设计专业人员的主流认识,代表了特定发展阶段中,社会对“设计”的权威解读。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80版的定义——工业设计师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和视觉感知能力,而有资格决定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的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处理、装饰等所有方面或其中几个方面。当包装、广告、展示和销售等问题的解决需要视觉鉴赏力、技术知识和经验时,工业设计师也可以去关注。
理解设计具有行业属性、商业利益和学术界定的本质特征,是给“设计”下一个准确定义的前提。设计活动涉及面如此之广,具体设计工具与方法也层出不穷,怎样在纷繁复杂的设计活动中,提炼出最本质的行为特征呢?关键在于拨开具体设计目标、工具、程序、 效果的“迷雾”,直指设计活动区别于艺术创造、科技应用、商业模式和社会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不可替代的独特之处。只有这样才能透过设计各个方向上表面的工具和操作的内容的不同,认识到设计行为作为人类适应环境活动的深刻性质。
笔者根据从教 20 年的个人体会,提出以下三点设计的本质特征:一是目标指向性明确——设计活动为构建幸福生活与合理社会而不懈努力。古伊 邦西彭说:科学是新知识的生产,设计是实践中的干预。这种实践中的干预,即是冲着满足需求(无论是个人生活刚需、舒适性体验需求,还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或可持续发展需求)的目标而去的人为适应性活动。二是人为互动性突出——不仅设计结果体现出互动式体验,而且设计过程中充满服务性调适。约翰 赫斯克特说:设计不是由技术、社会结构、体制、客观原因等决定,而是完全取决于人类的各种决定和选择。三是专业价值凸显——难能可贵、不可替代的设计专业价值在于“抽象问题具体化”和 “信息与行为的可理解性”。前者主导操作简化、具体化,将人们对设计结果抽象的期待转化为具体的可分解的需求;后者关注认知顺畅,将研究过程与用户使用场景与过程中的信息问题进行认知和体验上的准备,最终目标是精准认知和提升体验。正如德国著名设计史家布尔德克所说:设计使技术程序可视化,使产品操作简化,使生产、消费、回收关联化,使交流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在这个认识基础上,我们可以推导出新时代“设计”的新定义。笔者认为:设计是一种以构建幸福生活价值观与合理持续发展社会形态为终极目标的创造性活动。它以“抽象问题具体化”和“信息与行为的可理解性”为专业特长,通过克服商业约束和技术限制,兼顾用户体验和社会责任,从而获得问题解决的妥协方案,直至实现不断更新中的、可持续性的产品、服务、价值和环境系统。
作者简介:熊微,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清华美院设计艺术学博士,英国DMU访问学者。


